企业发生了委托其他单位的研发费用,也可以按照100%比例加计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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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制造业企业发生的委托研发费用,也属于该企业的研发费用, 可以 按规定适用按100%比例加计扣除的政策。

  具体为:企业委托 境内 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 实际发生额的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委托 境外 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委托 境外 研发费用 不超过 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三分之二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比例计算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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