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公司从开发商处购得写字楼一间,装修后我公司正常使用,请问:装修费是否应计入房产税计税基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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