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职工养老保险新增一项补贴! 二维码
近日,养老政策调整,职工养老保险将新增一项补贴,“病退政策”全面取消,“病残津贴”即将实施。快来一起深入了解这一政策的核心内容吧! 明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实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 《办法》中明确: 自2025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按月领取病残津贴。 《办法》实施前,参保人员已按规定领取病退、退职待遇,《办法》实施后原则上继续领取相关待遇。同时,各地区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和退职政策,以及相关病退和退职政策停止执行。 病退和病残津贴的区别 病退: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累计满15年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河北、福建等地还要求必须是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的员工工龄满10年以上才有此待遇。 病残津贴:退出劳动岗位,按月由社保基金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员工仍然处于劳动关系体系管理范围。因为取消了病退养老金,病残津贴成为病退养老金的替代,覆盖所有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没有了年龄和最低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限制。 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和条件 一、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 病残津贴的领取标准基于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进行计算,相当于提前领取退休金。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每月基础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 +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 缴费年限 ×1%。 1.缴满最低养老社保年限,且不到5年就够退休年龄 2.已缴满最低养老社保年限,但离退休5年以上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以下是几个示例来说明不同情况下病残津贴领取地的标准: 案例一:户籍地杭州,基本养老关系在上海,在上海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上海。 案例二:户籍地杭州,在深圳、北京先后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北京,即最后一个养老保险缴费满10年的地方。 案例三:户籍地杭州,无一处缴费满10年,领取地为杭州,即回到户籍地领取养老金。 参保人员领取病残津贴期间,不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如果后续继续就业并按照国家规定缴费的,自恢复缴费次月起,停发病残津贴。 2.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复查鉴定的病残津贴领取人员,自告知应复查鉴定的60日后停发病残津贴,经复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恢复其病残津贴,自暂停发放之日起补发。 怎么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根据相关规定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各种代谢性或内分泌疾病、结缔组织疾病或自身免疫性疾病所导致心、脑、肾、肺、肝等一个以上主要脏器严重合并症,功能不全失代偿期等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范畴。 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 各地人社部门网站、金柚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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