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税局中,如何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二维码
![]()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条件 纳税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1.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其他个人除外)且未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 3.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别规定,从事特定行业的。如从事成品油销售的加油站,实行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航空运输企业、电信企业、铁路运输企业、邮政企业等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二、操作指引 (一)登录新电子税局 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功能菜单。 (二)办理方式确认 进入系统后,根据纳税人的涉税数据,系统自动匹配办理模式,分别为确认式办理、补录式办理。 1、确认式办理模式: (1)纳税人对系统带出的结果进行确认。 (2)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不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生效日自动预填当月1日,纳税人可手动修改勾选次月1日生效。 (3)系统判断纳税人当月存在代开发票、自开发票或领用发票的情况,系统自动带出一般纳税人生效日为次月1日。 (4)纳税人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 2、补录式办理模式: (1)系统根据纳税人涉税数据,自动预填生效日期为当月1日或次月1日和人员等信息,纳税人对数据进行确认。 (2)纳税人对登记表中的基本要素进行补录。 (3)纳税人补录完成,并确认数据完整正确,点击【提交】进入办理提交。 (4)纳税人可通过【预览登记表】进行详情查看。 (5)确认提交,根据提醒判断是否继续提交。 (6)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办理成功。 三、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规定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或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2、纳税人未按规定时限办理且在下发《税务事项通知书》进行催办后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3、如纳税人存在非正常户关联信息,需要解除非正常,再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4、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系统自动将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信息置为无效状态。 5、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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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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