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政府补助用于研发,如何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二维码

bc9cf8cc015695e8b3ff9bf88c859ef8.jpg


企业收到政府补助,应根据会计核算方式及税收收入确认方式,分以下三种情形正确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

一、按不征税收入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

二、采用净额法核算且税务处理也未确认为应税收入

……

三、按应税收入处理

……

>>>进入听税了解详情


2025210



代理记账工商注册地址挂靠资质‍代办关于我们‍丨网站地图‍丨执照变更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36号吾悦广场 B座 1524-1526

©2016 山西新宸欣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4小时服务热线

电话:13111006720

           0351-2870421

新宸欣公众平台

关注我们了解更多

ABUIABAEGAAgmpzX2QUowNyWYjCCAjiCAg

添加企业微信

在线咨询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日 :8:30-18:00
 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13111006720
售后热线:0351-287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