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公司为啥补税款及滞纳金? 二维码
![]() 一、案件基本概况 东莞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金龙鱼的全资子公司),主营大豆、菜籽深加工业务,属于农产品饲料加工行业。该企业同时经营两类产品:应税项目包括菜籽油、大豆油、豆粕,适用9%增值税税率,对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免税项目为菜粕,国家为了支持饲料行业,免征增值税,不计提销项税额,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两类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涉及共用原材料、水电、设备等。 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于2023年11月17日向该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该企业2012年7月至2022年6月期间对免税项目菜粕对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不准确,要求调整转出该期间少计算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3.93亿元,并按照调整结果追缴少缴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滞纳金合计1.21亿元 二、少缴税款原因 东莞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并非偷税或虚开发票案件,其核心问题在于进项税额分摊计算过程中,免税项目销售额的口径适用错误,导致企业长期少转出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从而多抵扣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少缴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服务,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和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 + 当期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 + 当期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收入)÷(当期全部销售额 + 当期全部非应税交易收入) …… 三、案例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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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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